吳細妹很小的時候就明白,這世上的神恨她。
六歲那年,她學著阿婆的樣子,在村頭土廟裡跪了整整一宿,可第二天,阿媽還是走了。
阿媽的婚禮很簡單,沒有花轎,也沒有喧天鑼鼓,她所有的聘禮只是一件嶄新的花衣裳。
阿媽的嫁妝也很簡單,阿爸去世後,這個貧苦的家已經拿不出什麼像樣的東西,阿媽唯一的陪嫁就是剛滿三歲的弟弟。
她也想去,即便以物品的名義,可那戶人家是不要賠錢的女娃的。
臨近傍晚的時候,阿媽牽著弟弟,跟著那個瘸腿男人走了。
她哭著跟出了二里地,那個陌生男人不耐煩地推搡,她一次次爬起來再跟上去。
阿媽也哭了,蹲在地上摟著她,久久不肯撒手。流著鼻涕的弟弟什麼也不懂,看著阿媽哭也跟著哭。男人被他們哭得煩躁,罵了句難聽的髒話,飛起給了阿媽一腳。
阿媽收起哭聲,無聲地掉著淚,手卻忙不迭地去擦她的臉。
「聽話,回去吧,」阿媽聲音囔囔的,「再晚路就不好走了。」
男人憤而拖起阿媽,阿媽護著弟弟,三個人拉拉扯扯地向前走去。她獨自跟在後面,赤腳跑過山路,一聲聲地喊著阿媽。
阿媽被男人扯著頭髮,回不了頭。
最終她累了,倒在地上再也沒有力氣爬起來。
她趴在泥地上無聲嚎哭,看著西邊的日頭一點點消失,連同阿媽小小的影子。吳細妹伸出胳膊,徒勞地張大手掌,卻抓不住太陽,也留不下阿媽。
星光落在枝頭的時候,她回到了失去所有至親的家。
風雨飄搖的老屋裡,如今只剩下瞎眼的阿婆。在她所剩無幾的童年裡,也只剩下這一個殘缺的親人。
「你不要怪她,」阿婆沒有牙的嘴皺成一團,「她也是要活的,女人家沒辦法的。」
那她該怪誰呢?
像是聽見了她心中的抱怨,阿婆渾濁的眼珠轉向她,「要怪就怪你命不好吧。」
阿婆生養了九個兒女,只活下來五個。兩個女兒嫁去了很遠的村子,而娶她阿媽的那個男人不許她再跟這個家來往,所以能指望的也只有二兒子和小兒子。
小兒子早年去了縣城打工,慢慢斷了聯繫,而二兒子的家庭同樣的貧苦,上有癱瘓三年的岳父,下面也是一群仰著臟臉,嗷嗷待哺的崽子,能給予自己母親的也只不過是一日三餐的溫飽。
她是個累贅,即便大人們不明說,吳細妹也能感受到這一點。
小小年紀就學會了察言觀色,如果吃飯時二舅媽臉色難看,她就乖巧地放下飯碗,手腳麻利地背起門後的竹簍子,不聲不響地跑去後山割豬草。
阿婆不敢說什麼,阿婆也是看兒子臉色吃飯的。
夜深人靜時,祖孫二人窩在茅屋裡,聽著彼此肚子此起彼伏的咕嚕。
阿婆輕輕拍著她,替她扇走嗡鳴的蚊蟲,哄她說這雲層頂上有天宮,裡面住著救苦救難的神,專門庇佑他們這些苦命人,只要虔誠地禱告,終有一天神會帶著她脫離苦海。
可是神明厭惡她,慈悲的神跡從未在她的命運中顯現,就像她跟著阿婆念叨了一宿,第二天醒來時,肚子依舊很餓。
她時常盼望自己快些長大,可又時常覺得長大沒什麼好,不過是將從阿媽到阿婆的老路再走一遍。
可無論她願不願意,朝夕更替,她還是餓著肚子長大了。
吳細妹出落得像母親一般標緻,田間的毒日拿她生來白皙的皮膚沒有辦法,一張小尖臉總是粉撲撲的,像是沾著露水的鵝蛋在粉盒裡滾了一圈般細膩軟糯。
寄人籬下的日子教會了她謹言慎行,講起話來柔聲細氣,做起事來慢條斯理,更顯得整個人小巧嬌憨。
村裡的青年不安分起來,就連二舅家的男孩子也總有意無意地在她眼前晃悠。二舅媽將一切看在眼裡,時常一腳蹬在兒子的屁股蛋上,再怨毒地剜她一眼,大聲呵斥她丑帶騷。
可臨近仲夏的時候,二舅媽卻忽地變了臉。
那日晚飯吃得早,吳細妹收拾桌上的碎骨頭時,月亮還沒有爬上椰樹。
二舅媽坐在竹凳上打著扇子,視線順著她的腰身上下遊走,喃喃低語。
「轉眼細妹長成大姑娘了。」
她向二舅遞個眼色,二舅假裝沒看見,別過身去,裝模作樣地捂著嘴剔牙。
「噯。」
舅媽不甘心,又朝他努嘴,用胳膊肘去頂他的肋骨。
「我不管,你自己去說。」二舅推開她,煩躁地起身走回裡屋。
吳細妹快速收拾好碗筷,扭頭往廚房走,只當沒看見二人間的啞謎。舅媽臉上堆著笑,身子一擰,起身堵住她的路。
「你眼看也快十六歲了,這以後怎麼打算的?」
她只有十四歲,思忖著舅媽對自己的事情一貫不熱心,記錯年齡也是意料之中,因此懶得多嘴去論證,只是垂著頸子搖頭,黑眸子盯著木盆里的臟碗筷出神。
「給你說個親吧?」
她詫異地抬頭,眼中滿是困惑。
對於男人,那時候的她並沒有什麼想像。
提起這個稱呼,腦中能聯想到的也只有村子裡的幾個中年懶漢。他們每天晌午過後就背著手四處閑逛,喝茶發獃,留老婆在田裡幹活。
再要不就是那幾個年齡相當的毛頭小子,在路上遇見了,他們幾個總是傻笑著相互推搡,獃頭獃腦的。
她的心房還沒有一絲春風拂過。
整個少女時期只有昏暗的老屋與瞎眼的阿婆作伴,阿婆嘴裡的那些「愛情」故事,說來說去也無非是勸誡女人要從一而終,在家安心相夫教子的。
她聽完只感到一股氣悶,感覺這些故事正一點點給她施法,將她變成阿媽。
她又想起出嫁那天阿媽臉上的淚。
「不要。」
「哪有不嫁人的,德財也要娶了,你不嫁,他怎麼娶的進來?」
德財是二舅的三兒子,今年二十歲。在八十年代的南洋省,這年紀已經算得上晚婚,畢竟村裡的那些男孩二十齣頭就做了爸爸。
「福昌。」
她扭捏了一會,輕聲吐出這個名字。
福昌是鄰居家的小兒子,生得纖細白凈,看上去文氣得很。但也只有吳細妹這麼認為,村莊里其他人都覺得他憨傻,不會有什麼出息。
每次見到細妹,福昌總是躲得遠遠的,沖她靦腆地笑,不像別的男人老是趁機湊到她身邊,尋機會摸一把,抓一下的。
他會幫她割草,打水,也時常將采來的野花悄悄別到她的竹筐上,一切都是悄無聲息的,就像他這個人一樣,安靜的,妥帖的,沒有任何威脅。
唯一不好的,他是個小啞巴,家裡條件也不好。
吳細妹不在乎這點。如果非要她在男人里選一個的話,她想跟他湊一對。
儘管她還不知道夫妻到底是什麼含義,大抵不過一張**睡,一張桌上吃,為他洗衣生娃,她想了想,福昌無疑是最好的人選,今後求神時她也願意幫他祈福求壽的。
「福昌有什麼好,不精不神的,」二舅媽一腳踏碎她的夢,「依我看,嶺西的吳阿弟不錯,人又神氣,你嫁給他好福氣,睡在珍鼓裡腳都直方言,形容人逢喜事精神爽,萬事順心。」
雖然叫阿弟,足有三十七歲。
「不去,他打老婆的。」
這是實話,吳阿弟媳婦挨揍時的哭喊全村都能聽見。
「男人都有點脾氣嘛,」舅媽撇嘴,「你哄著點他。」
「他有老婆的。」
「以前有,現在不是跑了嘛。」
半年以前,吳阿弟的老婆忽然不見蹤影,他家對外說是跑了,可村裡女人們私底下傳言,說八成是給打死,拖到哪裡去埋了。
「不,要嫁就嫁福昌,別個都不要。」
「還自己挑上了,多心女子穿破裙方言,水性楊花的女子沒有好下場。」
二舅媽狠狠地丟下這句話,扭頭走了。
阿婆去世後的第二個月,吳細妹出嫁了。
聘禮是800塊錢,村裡人都說她好福氣,畢竟只有在縣城打工的吳阿弟才能眼睛都不眨一下地掏出這筆錢。
後來德財用這筆錢蓋了新房,娶了媳婦,這些都是後話。
娶親那天,吳細妹板著臉,神情木然,看著吳阿弟裹在一群爛哄哄的閑人裡面,沿路派煙扔糖,跟村裡懶漢們咬耳朵,講些下三濫的笑話。
她在送親的人里看見了福昌,還是那身舊衣裳,遠遠地躲著,只是這次是躲著哭。
呀呀的哭,原來啞巴哭起來也會有聲音的。
福昌你不要怪我,要怪就怪我命不好吧。
她命不好,生來是受苦的。
阿婆總是這麼告訴她,要她忍著,忍過了這一生,來世就好了。
那一夜,她獨自駛入未知的命運,耳畔是男人野獸般地喘息。
她不明白髮生了什麼,也不懂吳阿弟為何要這樣對她,只是身體的疼痛讓她隱約覺得自己受到了傷害。
她開始懷疑,定是自己的言行招惹了一切苦難,就像村人背後說母親的那樣。
她哭了,為自己羞愧,咬牙切齒地告訴自己,怪不得別人,要怪就怪自己命不好吧。
那一夜,她只有十四歲。
來不及長大,已然老去。